技術開發、技術轉讓;銷售計算機、軟件及輔助設備、文化用品、辦公用品、辦公用機械、醫療器械I類、日用品、建筑材料(不從事實體店鋪經營)、裝飾材料(不從事實體店鋪經營)、五金交電(不從事實體店鋪經營)、服裝鞋帽、針紡織品、電子產品、通訊設備、機械電器設備、家具(不從事實體店鋪經營)、工藝品。(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依法須經比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: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